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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有关事宜的通知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3月15日前向我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
阅卷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成绩查询工作。试卷查询时只允许核对卷面各小题得分的累加总分与公布的总分是否一致,不得对试卷题目的应得分数进行二次评判,考生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试卷。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将《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教育厅高教处留存。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者,由教育厅高教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2008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考生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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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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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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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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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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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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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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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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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科目 |
1.计算机; 2.英语; 3.综合一; 4.综合二; 5.专业技能测试 |
查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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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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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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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学校
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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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